城市燈光設計常見的三大誤區
隨著“讓我們的城市亮起來”這個響亮口號在我國許多城市響起,這種燈光設計中自然美與人工美的和諧夜景卻在逐漸消失,與之相伴隨的是光污染、電力供應緊張等問題的產生,對此,有關專家指出人們在燈光設計認識上存在三個誤區。
誤區一:越亮越好
不加分析地認為越亮越好是燈光亮化的蕞大誤區。亮度過高,不僅破壞了視覺適應的平衡,導致視覺中心和亮度層次的缺失,不能形成美感,而且浪費能源。
光污染不僅破壞了自然的夜空美景,也浪費了大量的電力資源。由于亮度過高造成的眩光往往會對駕駛員造成視覺干擾,還會影響為交通運輸提供視覺信息的信號。
誤區二:越多越好
因為燈光不是城市面貌的主角,而只是表現城市白天和晚上不同面貌的手段。白天的太陽光不可控制,而晚上的燈光則可以根據需要來設計,國內所有的城市并不意味這全都亮起來,需要有所規劃、有所思考、整體布局,體現城市格局,彰顯城市夜景魅力,顯得更加重要。
誤區三:越鬧越好
文化品位淺薄,“越熱鬧越好”、“越花哨越好”是燈光照明的另一個誤區。夜景燈光到處紅紅綠綠、跳躍、閃爍,顯示出一派浮華浮躁的心態,實在不可取。燈光照明的對象是建筑、廣場、街道、園林綠化等城市的景觀元素,它們才是照明的載體,是頭一位的,照明就要突出這些景觀,而不是喧賓奪主。